按照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“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通过网络平台,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”要求,进行全本公示和公参说明公示,本项目公示内容见附件:
项目名称:黑龙江昊华pvc车间利用回收电石粉尘生产乙炔气系统项目
建设单位: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公司院内
项目性质:改扩建
建设内容:新建1套电石粉尘回收生产乙炔气装置及配套工程,设计年处理电石粉尘规模为16000吨/年,年产乙炔气64万nm3。
附件1:《黑龙江昊华pvc车间利用回收电石粉尘生产乙炔气系统项目
》环境影响报告书
附件2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
附件3:黑龙江昊华pvc车间利用回收电石粉尘生产乙炔气系统项目公参说明